首页 > 头条 > > 内容页

全球焦点!离婚案件中一方转移财产的,是否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2023-06-12 13:49:28 来源:法师兄 分享到:


(资料图)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在离婚案件中,一方转移财产的,另一方为防止其对共有财产予以隐藏、变卖后者损害的,可以在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的同时,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人民法院将根据申请,依职权对家庭共有财产予以查封或者扣押。

标签:
x 广告
x 广告

Copyright ©  2015-2022 南方科普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粤ICP备18023326号-21   联系邮箱:855 729 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