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中考期间依法严厉查处违规
燃放烟花爆竹及噪音扰民行为的通告
(相关资料图)
2023年高、中考在即,为最大限度降低噪音污染,给高考、中考考生营造良好的考试和休息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在我市规定区域内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及噪音扰民进行依法查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重点区域
海勃湾区:东至东山,西至黄河,南至南河槽,北至林荫大道及其他集中居住居民区。
乌达区:巴音赛街道办事处及滨海街道办事处辖区及其他集中居住居民区。
海南区:拉僧仲街道办事处辖区及其他集中居住居民区。
二、重点时段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28日,特别是高考、中考期间(2023年6月6日至9日,6月25日至28日)。
三、有关要求
(一)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及噪音扰民,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带头执行本通告各项规定,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本通告有关规定,做到不在限定时段和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并加强噪音防治,及时劝阻身边人,营造良好氛围,共同助力广大考生参考。
(二)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按照工作职责,加强执法检查,依法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及噪音扰民行为,做好相关工作。
四、责任追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五、监督举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均有权劝阻、制止和举报,举报电话110。
乌海市公安局
2023年6月4日
原标题:《重要通告!高、中考期间,乌海依法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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