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478 股票简称:常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4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资料图)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
的方案》,并于 2022 年 5 月 6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2-039),同意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
股份,回购的股份将依法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回购的
股价不超过人民币 5.80 元/股【因实施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回购价格上限相
应调整,实际的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 5.72 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截止 2023 年 4 月 28 日,公司股份回购期限届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此后,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每月前三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站及
《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截至 2023 年 4 月 28 日,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届满,公司以集中竞价方
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6,562,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74%,最高成
交价为 5.7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98 元/股,支付总金额为 33,265,940.28
元(含交易费用)。回购的实施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 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实际执行情况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公司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
限,已按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资金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
大影响。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
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增强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本次回购实施
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
司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核查,自公司披露回购股份公告之日起至回购股份计划届满之日止,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曹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此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
下:曹坚先生控制的公司江苏常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向曹坚先生的兄弟曹强先生
共转让股份 23,083,911 股 (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占目前公司总股本
公司总股本 0.34%。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披露回购股份方案
之日至今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行为。
五、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公
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
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
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年 4 月 26 日至 2022 年 4 月 29 日、2022 年 5 月 5 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 5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六、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存放期间不享有利润分配、
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本次回
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适时作出安
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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